化妝品生產企業原則上應設置原料間、制造間、半成品儲存間、灌裝間、包裝間、容器清洗、消毒、干燥、儲存間、倉庫、檢驗間、更衣室、緩沖區、辦公室等。以防止交叉污染。化妝品生產中產生粉塵或使用有害、易燃易爆原料的產品,必須使用單獨的生產車間。生產車間的地面應平整、耐磨、防滑、無毒、不透水,并易于清洗和消毒。要清掃的工作區域地面要有坡度,不積水,最低處要設置干凈的地漏。
有空氣凈化裝置的生產車間的進風口應遠離出風口,進風口離地面的高度不應低于2m,附近不應有污染源。
在化妝品的制造、靜置、灌裝、包裝過程中,含菌空氣容易對產品造成二次污染。半成品貯存間、灌裝間、潔凈容器貯存間、更衣室及其緩沖區必須有空氣凈化或空氣消毒設施。化妝品工廠設施要求:企業生產環境是否干凈整潔,工廠的地面、路面、運輸是否對化妝品生產造成污染;車間是否根據生產工藝和要求的空氣潔凈度等級配備功能用房,布局是否合理;原材料的預處理、稱量、制備、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、半成品的貯存、分裝和成品的包裝是否單獨設置;
生產過程中易產生粉塵或使用有害、易燃易爆原料的產品是否使用單獨的生產車間和專用生產設備,是否有相應的衛生安全措施。